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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更新】冷链食品防疫防控措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解读

近期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冷链食品防疫防控措施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梅里埃营养科学(中国)法规团队对其进行了专业解读,以协助食品企业轻松get关键信息,及时了解法规动态。

冷链食品防疫防控措施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12月28日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内市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不在需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第三方冷库经营者等市场主体采购、贮存进口冷链食品时,无需索取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以及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业经消毒证明。不再对进口冷链食品实施“三专三证四不”要求。进口冷链食品不再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查和外包装预防性消毒。
进口冷链食品的新型冠状病毒抽检措施取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2020)125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发(2021)76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立与运行技术指南等3个文件的通知》(市监食经发〔2021)94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和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发[2021〕101号)均不再执行。
三专:专用通道、专区存放、专区售卖
三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

产品名称:产品名称由商品名称、通用名称组成。每个产品只能有一个 产品名称,且商品名称不应与已批准的特医食品、保健食品、药品 的商品名称相同。
广告宣称:若标准中已有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应作为配方特点进行描述,GB25596中规定只有经过预糊化后的淀粉才可以加入到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中,不得使用果糖。对于这类产品,在配方特点/营养学特征中不宜出现“马铃薯淀粉经预糊化处理”、“未使用果糖”等描述。
临床试验: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应对所开展的临床试 验进行概括性描述。
用法用量:食用方法和食用量应标示“食用方法和食用量应在医生或临 床营养师指导下,根据适用人群的年龄、体重和医学状况等综合 确定”或类似表述。
主展示版面:主要展示版面除产品名称、特医食品 标志、净含量(规格)、注册号、适用人群,“请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提示语,产品口味,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且不会使消费者误解的图形,已注册商标外,不得标示其他内容。
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和注意事项标题一栏应加粗呈现,字体应不小于标签非主要展示版面的其他内容。
禁止性要求:
(一)涉及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词语,如 “特效”“全效”等;
(二)涉及预防、治疗疾病的词语,如“预防”“治疗”“速康”“优 术”等;
(三)涉及保健功能的词语,如“强壮”等;涉及明示或者暗示 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
(四)涉及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如“神效”等;
(五)其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如使用谐音字或形似字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解的,如“亲体”“母爱”“仿生”等;
(六)婴儿或者病患的形象作为标签图案,以及“人乳化”“母 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述;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的情形。

我们的服务

梅里埃营养科学拥有一支300多人的定位于全球的法规服务团队,不仅能提供详尽的线下各类食品及相关产品的法规咨询,还建立了数个功能强大的数据库:

  • Safety Hud(食品安全预警系统):每年收集约2万条来自于世界各地的各类食品安全警报
  • Limit Detector(全球限量查询):收录了北美、欧盟等地区的最新的强制性检验项目及其限量
  • Regulation Update(全球法规查新):实时关注全球法规动态,及时更新

如有相关需求欢迎联系您的业务代表或致电400-645-8088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