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1日,欧盟向世贸组织提交G/SPS/N/EU/930号通报,发布了《关于修订(EU)2023/915号法规涉及食品中矿物油芳香烃最高限量的规定》的最新草案,拟修订食品污染物法规,为各类食品中的矿物油芳香烃(MOAH)设立最大限量标准。该草案明确了各类食品的MOAH限量标准、分阶段实施日期及复合食品的计算规则,预计2026年9月通过,2027年1月1日正式生效,适用于所有欧盟贸易伙伴。
作为深耕矿物油检测领域十余年的专业机构,梅里埃营养科学(中国)现为您全面解读这一即将实施的重要法规,建议相关出口企业及时评估新法规对其产品的影响,进行必要的检测以确保合规。
法规目的与背景
矿物油烃(MOH)是含有约10~50个碳原子的化合物,主要来源于原油,也可由煤、天然气和生物质合成生产。主要包括饱和烃类矿物油(MOSH)和芳香烃类矿物油(MOAH)。
MOH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污染食品:
- 一是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的润滑剂、加工助剂等;
- 二是食品接触材料的迁移。
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2023年的风险评估,含3个及以上芳香环的MOAH具有遗传毒性和致癌性,食品中整体摄入存在健康风险。而MOAH可通过生产润滑剂、食品接触材料等多种途径污染食品,限值设定旨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核心限量标准:按脂肪含量差异化设定
新规对《欧盟条例(EU)2023/915》增订相关章节,明确MOAH(C10至C50)在油料籽、动植物油脂、谷物、乳制品、可可巧克力、婴幼儿食品等多品类食品中的限值,按脂肪含量差异化设定:
| 食品脂肪含量 | MOAH最高限量(mg/kg) |
| < 4% | 0.50 |
| ≥ 4% 且 ≤ 50% | 1.0 |
| > 50% | 2.0 |
这一差异化设定的逻辑在于:MOAH具有亲脂性,容易在油脂中富集,因此脂肪含量越高的产品,限量标准相应放宽。
详细限量标准
新规覆盖的食品类别十分广泛,包括但不限于:
| 食品类别 | 最高限量(mg/kg) | 备注 / 过渡期 |
| 油籽和油果 | 2.0 | |
| 玉米、油菜籽、葵花籽、大豆、亚麻籽油及乳脂 | 2.0 | |
| 花生、芝麻、椰子、谷物胚芽油 | 6.0(2027年)→4.0(2028年)→2.0(2030年) | 分阶段降限 |
| 葡萄籽、棉籽、黑加仑籽、阿甘油 | 10.0(2027年)→5.0(2028年)→2.0(2030年) | 分阶段降限 |
| 橄榄果渣油、精炼橄榄果渣油 | 10.0(2028年)→5.0(2029年)→2.0(2030年) | 分阶段降限 |
| 鱼油及其他海洋生物油 | 10.0(2027年)→5.0(2030年) | |
| 其他未列油脂(含可可脂) | 4.0(2027年)→2.0(2028年) | |
| 源自油脂的产品(油脂含量>80%) | 2.0(2028年起) | |
| 木本坚果 | 2.0 | |
| 豆类 | 0.50 | |
| 谷物 | 0.50 | |
| 谷物衍生制品 | 按脂肪含量分:<4%:0.50;≥4%且≤50%:1.0 | |
| 乳 | 0.50 | |
| 其他乳制品 | 按脂肪含量分(同谷物) | |
| 可可豆 | 2.0(2030年起) | |
| 可可液块 | 2.0 | |
| 可可粉、低脂可可粉 | 1.0 | |
| 糖果、可可和巧克力产品 | 按脂肪含量分(同谷物) | |
| 用作食品配料的香料、干香草、干茶、干草本浸剂、速溶干茶/草本浸剂 | 10.0(2027年)→5.0(2030年) | 分阶段降限 |
| 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谷物等 | 按脂肪含量分(同谷物) | |
| 食品补充剂 | 10.0(2027年)→5.0(2030年) | |
| 食品添加剂 | 原料须符合相应限量 | |
| 含有上述配料的加工和复合食品 | 按脂肪含量分,自2030年起:<4%:0.50; ≥4%且≤50%:1.0;>50%:2.0 | 2030年前适用过渡期计算规则 |
重要说明:
- 脂肪/油含量以产品声明的为准,若无声明则由主管部门测定。
- 非速溶茶、非速溶花草茶(速溶类除外) 若仅用于冲泡饮用(不作为食品配料),无需设定最高限量,因其MOAH迁移量极低。
复合食品的计算规则与过渡期安排
对于未在附件中单独列出的复合食品,需根据所用配料计算限量。但在2029年12月31日前,若计算出的限量低于相应定量限,则按定量限执行:
- 脂肪含量 < 4%:若计算值低于0.50 mg/kg,则取0.50 mg/kg;
- 脂肪含量 ≥4% 且 ≤50%:若计算值低于1.0 mg/kg,则取1.0 mg/kg;
- 脂肪含量 > 50%:若计算值低于2.0 mg/kg,则取2.0 mg/kg。
自2030年1月1日起,复合食品必须严格按附件5.5.14的限量执行(即按脂肪含量分档的数值,不再提高至定量限)。
生效日期与过渡期
- 通报日期:2026年3月11日
- 预计通过时间:2026年9月
- 适用日期:2027年1月1日(部分产品有更晚的分阶段适用日期,详见上文)
- 库存产品销售:在适用日期前已合法投放市场的食品,可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服务方案
作为全球领先的专注营养与健康领域的三方机构,梅里埃营养科学集团从2011年便开始研究MOSH和MOAH残留问题,并与首先证实MOH从纸板包装迁移的Konrad Grob及其团队合作,共同改进检测方法。我们在检测MOSH和MOAH残留方面拥有长期经验,获得广泛认可,国际能力验证获评最佳等级,能够从产品原料到食品成品提供监测保障。
- 矿物油检测服务:采用EN 16995、ISO 20122等国际标准方法,同时测定MOSH(C10~C50)和MOAH(C10~C50),最低定量限能达到0.5mg/kg,检测基质包括各类食品原料及成品(如动植物油脂、奶粉、酒饮料、糖果)、食品接触材料等,拥有CNAS资质,可以满足欧盟对于矿物油检测的最新要求
- 污染溯源分析:协助企业查找MOAH污染来源,从源头解决问题
- 法规咨询服务:提供欧盟最新法规解读和合规建议
未来,梅里埃营养科学(中国)将继续积极参与食品相关检测项目国内外的技术比对,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高水平的检测服务。我们将持续关注法规最新进展,为您提供一手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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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基于欧盟G/SPS/N/EU/930号通报及梅里埃营养科学内部资料整理,仅供参考。最终版本应以欧盟官方公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