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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食品法规动态20190201

本文由梅里埃营养科学(中国)法规团队整理汇总,仅供参考。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饼干、豆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240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85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农业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指标。
链接:http://samr.saic.gov.cn/tg/201901/t20190122_281099.html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局
实施时间:2019年1月22日

安徽省食品工业协会发布“五类饼干生产标准公告”

(安徽省食品协会(2019)03) 根据“安徽省食品工业协会集团标准管理条例”,经安徽省食品工业协会集团标准审查小组审定后,宣布了五大类标准:
1.T/Aifia018-2019糕点
2.T/AHFIA 019-2019 Cookies
3.T/AIIFIA 020-2019内核饼干
4.T/Afia021-2019内核饼干生产技术规范
5.T/AHFIA2022-2019生产Cookie技术规则
链接:http://www.eshian.com/sat/standarddynamic/castpage/11936

来源:安徽食品工业协会
实施时间:2019年2月1日

美国发布转基因食品标识新规,各方褒贬不一

摘要美国农业部近日发布转基因食品标识最终版规定,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含转基因成分5%以上的食品以适当方式标注转基因信息。这是美国在转基因食品方面出台的第一个全国性强制标注规定。
此次的新规名为《国家生物工程食品信息披露标准》,它将转基因食品称为生物工程食品。新标准规定,转基因食品的标注阈值是5%,转基因成分含量不高于5%,就不必标注。转基因成分含量高于5%的食品,就必须向消费者披露转基因信息。标识有多种选择,包括文字说明、写着“生物工程”的图标、电子或数字链接以及使用短信等,小型食品生产商或小型包装也可选择提供电话号码或网址,供消费者查询转基因信息。
新规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年收入低于250万美元的小型食品企业可延后至2021年1月1日执行新规。强制性合规日期为2022年1月1日。
一些反转基因组织认为,新规细则不够严格,对标识的内容与形式的要求宽松。美国致力于推广有机农业的组织“食品安全中心”指出,5%这一阈值设得过高,这样会有许多使用了转基因原材料的食品免于标注。
从200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国对农业转基因生物一直实行标识制度。”汤波说。
该条例规定,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在我国境内销售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应当有明显的标识;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由生产、分装单位和个人负责标识;未标识的,不得销售;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应当载明产品中含有转基因成份的主要原料名称;有特殊销售范围要求的,还应当载明销售范围,并在指定范围内销售。
汤波说,第一代转基因作物的抗虫、抗除草剂性状主要有利于种植者,对消费者则没有直接好处,因此容易招致消费者的反对。随着转基因技术的不断进步,增加营养成分、剔除有害成分等对消费者健康有利的转基因食品将会越来越多,因此对转基因食品标识有望促进转基因产业的发展。
备注:新规则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而年收入低于250万美元的小型食品公司可推迟实施,直至2021年1月1日。
链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21461121030006697&wfr=spider&for=pc

来源:科技日报微信公众号
实施时间:2020年1月1日,2021年1月1日

天津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 12/T 859-2019国际海运出口单证申报EDI报文批准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发布的DB 12/T 859-2019标准将于2019年2月1日开始实施。
链接:http://www.eshian.com/standards/66402.html

来源:食安通
实施时间:2019年2月1日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3号(关于解除哈萨克斯坦牛结节性皮肤病风险警示的公告)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质检总局发布的《质检总局关于塞尔维亚等国家发生牛结节性皮肤病的风险警示通告》(2016年15号)中因哈萨克斯坦牛结节性皮肤病对该国牛及其相关产品的输华限制,有关产品准入检疫措施另行制定。
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2290980/index.html

实施日期:2019年1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27号

《苹果腐烂病抗性鉴定技术规程》等41项标准业经审定通过,现批准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链接:http://www.cfda.com.cn/newsdetail.aspx?id=118543

来源:农业农村部
实施日期:2019年9月1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关于发布CNAS-GL03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标准物质标准样品验收和期间核查指南》及其实施安排的通知(认可委(秘)〔2018〕123号)

为指导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进行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验收和期间核查,以保证实验室日常所用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处于合格有效的状态及维持检测能力的可靠,也为评审员的评审活动提供技术指导,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组织制定了CNAS-GL03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标准物质/标准样品验收和期间核查指南》。
现对该文件的实施安排如下:CNAS-GL03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标准物质/标准样品验收和期间核查指南》于2018年12月19日公布,2018年12月19日正式实施。
链接:https://www.cnas.org.cn/rkgf/sysrk/rkzn/2019/01/895136.shtml

来源: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
实施日期:2018年12月19日

2018年澳大利亚十大食品进出口政策

在过去的2018年,澳大利亚对其食品进出口政策做了许多修订。对此,食品伙伴网进行了盘点,整理出了主要的食品政策
1、澳大利亚更新乳制品进口条件要求
2、澳大利亚更新供消费及加工的大米进口要求 2018年1月5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DAWR)通告:更新供消费及加工的大米进口要求。新的供消费及加工的进口大米条件变化如:(1)按照大米活性而不是颜色对大米进行分类。与大米有关的生物安全风险取决于大米是否具有活性(2)定义“货架稳定”,对商用包装、包装和煮熟的稳定大米产品的做法进行了改进,经过蒸馏杀菌的大米只有在这些条件下才能进口。蒸馏杀菌是指在高温下将食物密封在一个密封容器中,使其内容商业无菌的过程。
3、澳大利亚将增加监控食品的检验时间
2018年4月6日,澳大利亚农业与水利资源部(DAWR)发布了INF02-18号通告,从2018年4月16日起,增加对海关与边境保护局“一体化货物通关系统”(ICS)中监控食品的检验时间,届时澳方将对额外的监控食品进行现场查验,并可能抽取更多的样品送至实验室检测,预计因此造成的检验时间可能增加30分钟左右,具体取决于需要检查批次中的特定食物和批次数量。
4、澳大利亚发布进口煮熟虾检查规则
2018年5月30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DAWR)通告(44-2018),发布进口煮熟虾检查规则,从2018年6月4日(澳大利亚东部标准时间)起,该部门将对进口煮熟虾实施随机检查(在封签完好情况下),以保证煮熟虾符合现有的进口条件。进口条件要求为:煮熟虾肉中的所有蛋白质都已凝结并且没有生虾肉残留;所有的货物都应附有主管当局颁发的证明上述内容的健康证明。进口商等必须确保提交检查的所有熟虾货物保持“密封完好”,直到检查员提供批准并开封,不符合要求的煮熟虾必须在经批准的设施中销毁或煮熟等。
5、澳大利亚实施猪肉强制性原产国标签
2018年6月29日,据环球肉类新闻网消息,澳大利亚支持全澳猪养殖户自7月1日起引入强制性原产国标签
6、澳大利亚发布裹面包屑等虾制品进口条件
规定所有在2018年9月28日或之后进口到澳大利亚的裹面包屑虾产品、去头虾制品和碎虾制品等虾制品必须符合新的进口条件:一是所有产品必须附有主管当局颁发的健康证明,证明产品在涂层固化和粘附上已经过烹饪步骤;二是没有经过可接受的烹饪步骤的产品必须符合生虾进口条件,包括对白斑综合征病毒(WSSV)和对虾黄头病病毒(YHV)开展出口前取样检测和抵达澳大利亚后进口检测。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将被采取销毁或处理(即煮熟)等措施。
7、澳大利亚加强进口食品安全体系
其要点有:一、如果食品在边境检测不能充分保证食品安全,则要求提供食品安全管理证书;二、要求所有进口商根据申请提供文件,证明进口食品的可追溯性,即沿着食品供应链逐步前后溯源;三、制定差异化实施规定,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适用于进口食品);四、扩大澳大利亚应急能力,如果对特定食品安全性没有把握,允许食品在边境存货达28天;五、监督和管理新型、新出现进口食品的风险,采用不定期检验、检验和分析,周期为6个月;六、加强对外国食品安全法规体系的认证,使其具有和澳大利亚食品安全体系等价的体系从经认证国家进口的食品应减少检验频率。
8、澳大利亚发布金枪鱼和澳洲肺鱼一氧化碳治疗的边境管制
2018年9月27日,澳大利亚农业与水利资源部(DAWR)发布了IFN12-18号通告,自2018年11月1日起,将检查和分析金枪鱼和澳洲肺鱼的一氧化碳(CO)处理。自生效之日起,农业和水资源部将根据进口食品检验计划(IFIS),将对进口的新鲜,冷藏或冷冻金枪鱼和澳洲肺鱼片进行检验和分析,监管率为5%
9、澳大利亚拟修订进口双壳贝类及其产品的食品安全规定
10、澳大利亚将对从中国进口的新鲜豌豆实施符合性检验计划
2018年12月17日,澳大利亚农业和水资源部(DAWR)发布190-2018号公告,从2019年1月16日起,自中国进口的新鲜豌豆将自动适用符合性检验计划(CBIS)根据该计划,对于连续5批已提交文件评估和检验合格货物的进口商,将有资格获得25%的进口监督监测率,这意味着每一批进口货物将有25%的抽中概率;一旦检出不合格,则将实施抽样比例为100%的检查,直至其再次获得资格。澳方会根据风险分析结果随时调整进口抽样比例。要获得资格,符合条件允许进口的产品必须按新鲜豌豆(0708.10.00)条目提交关税。
链接:http://news.foodmate.net/2019/01/503667.html

来源:食品伙伴网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执行《绿色食品产品适用标准目录》(2019版)的通知

2018年5月7日,农业农村部第23号公告发布了《绿色食品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NY/T 471-2018)等14项绿色食品标准,新标准已于2018年9月1日实施。上述标准(报批稿)可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greenfood.org.cn)业务指南—绿色食品—技术标准栏目中查阅。根据标准变化,中心编制了《绿色食品产品适用标准目录》(2019版)请遵照执行。
链接:http://www.greenfood.agri.cn/tzgg/201901/t20190118_6325491.htm

来源:体系标准处
实施日期:2018年9月1日

2019年2月份实施食品相关法规、标准

“新标准”将于2019年2月1日开始实施。
GB/T 24283-2018年蜂胶、GB1353-2018玉米将于2019年2月1日开始实施,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
链接:http://www.eshian.com/sat/news/75353394?type=3

来源:食安通
实施日期:2019年2月1日

GB/T 13662-2018 黄酒 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9月17日发布,“2018年第11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正式公布了454项国家标准和6项国家标准修改单,GB/T 13662-2018《黄酒》国家标准包含其中,实施日期为2019年4月1日。
GB/T 13662-2018 《黄酒》 国家标准将有利于企业提高生产水平、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促进黄酒行业多元发展,对繁荣市场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对黄酒行业技术质量进步和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链接:http://www.gb688.cn/bzgk/gb/newGbInfo?hcno=6087AD6AC018BA858B6EFE0953197037

来源:中国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
实施日期: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