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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上半年度我国出口食品类产品受阻欧盟数据统计

根据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公布的数据,2019 年上半年,我国共有 209 批产品遭其通报。其中,警告通报35 批、信息通报 62 批、禁止入境通报 112 批。

1.受阻产品类别

受阻产品主要是食品和饲料(152 批,占 72.73%)、食品接触产品(57 批,占 27.27%)。

2.受阻原因

(1)食品和饲料

a. 花生中黄曲霉毒素含量超标。

如 1 月 份 出 口 至 西 班 牙 的 花 生 中 检 测 出 黄 曲 霉 素B1=13.3µg/kg,总量=14.7µg/kg;2 月份出口荷兰的花生仁中检测出黄曲霉毒素 B1=8.7 µg/kg,总量=21µg/kg;3 月份出口至立陶宛的带壳花生检测出黄曲霉毒素 B1=35µg/kg,总量=41.8 µg/kg;4月份出口至保加利亚的花生仁中检测出黄曲霉素 B1=7µg/kg,总量=8.1µg/kg;5 月份出口至英国的脱皮花生中检测出黄曲霉毒素B1=51.5µg/kg;6 月份出口至西班牙的带壳花生中检测出黄曲霉毒素 B1=4.5µg/kg,总量=5.3µg/kg 而被拒绝进口。

黄曲霉毒素含量超标是我国输欧花生遭通报的一大原因,根据欧盟 2006 年颁布的委员会法规(EC)No 1881/2006 的修订文件,供人类直接食用的花生中黄曲霉毒素 B1 的限量为 2 μg/kg,B1+G1+B2+G2 的限量为 4 μg/kg;食用前经分拣或其他物理处理的花生中黄曲霉毒素 B1 的限量为 8 μg/kg,B1+G1+B2+G2 的限量为 15 μg/kg。

b. 农药残留风险。

如 1 月份我国出口至法国的干枸杞检出检出未经授权的物质呋喃丹(0.17mg/kg);2 月份我国出口至葡萄牙的枸杞检出未经授权的物质卡巴呋喃(0.71 mg/kg);3 月份我国出口至西班牙的绿茶检出未经授权的物质蒽醌(0.03mg/kg);4 月份我国出口至英国的绿茶检出未经授权的物质唑虫酰胺(0.77mg/kg);6 月份我国出口至奥地利的干枸杞检出啶虫脒(0.82mg/kg)和未经授权的物质卡巴呋喃(0.038mg/kg)而被拒绝进口。

欧盟于 2006 年发布了关于动植物源饲料与食品内部和表面的杀虫剂的最大残留量水平的(EC)No 396/2005 号法规,该法规统一协调了欧盟农药残留的设定原则,简化了现有的相关法规体系。对于没有设立残留限量的农药,和日本一样,欧盟一般也是要求小于 0.01 ppm。食品或农产品中残留物含量超过标准,将被禁止进口。

c. 产品中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如 1 月份中国出口至荷兰的白胡椒检出沙门氏菌;2 月份中国出口至英国的麻辣豆腐检出含有蜡样芽胞杆菌;3 月份中国出口至意大利的南瓜子仁检出含有高大肠杆菌;4 月份我国出口至芬兰的腐竹检测出阿贡纳沙门氏菌;5 月份我国出口至希腊的辣椒粉检测出沙门氏菌;6 月份我国出口发过的生蚝因检测出大肠杆菌计数过高而被拒绝进口。

欧盟对宠物食品中沙门氏菌的规定为 25g 产品中不得检出,对于肉制品、蛋白制品的沙门氏菌规定也是 25g 产品中不得检出。

d. 产品中检测出转基因成分。

如 1 月份我国出口至英国的选择性雄激素受体调节剂为未经授权的新型食品;2 月份我国出口至立陶宛的饲料用维生素 B2 检出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枯草芽孢杆菌);3 月份我国出口至荷兰的大米检出检出未经批准的转基因(P-35S);4 月份我国出口至德国的有机大米蛋白粉因检出未经批准的转基因;4 月份我国出口至荷兰的大米因检出未经批准的转基因而被拒绝进口。

新的转基因食品或食品成分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有足够的资料证明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无不利影响,方可在欧盟市场销售。2008 年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对大米产品中含有未经认可的转基因有机体 Bt63 的相关紧急措施》决议,要求自 2008 年 4 月15 日起,中国向欧盟各成员国市场出口的大米制品必须附有不含转基因有机体 Bt63 的检测分析报告。

(2)食品接触产品

a. 重金属迁移含量超标。

如 1 月份中国出口至奥地利的调味汁壶因检出铅物质迁移(3.78mg/l);2 月份中国出口至芬兰的厨具检出镍物质迁移迁移(55.7mg/kg);3 月份中国出口至意大利的不锈钢过滤器检测出锰物质迁移(2.9mg/kg);5 月份中国出口至意大利的不锈钢锅中检出铬物质迁移(0.3mg/kg)而被拒绝进口。

b. 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

如 1 月份中国出口至德国的密胺餐具中检出甲醛迁移(141.2mg/kg);2 月份中国出口至波兰的竹制杯子中检出甲醛迁移 (29.7mg/kg);3 月份中国出口至奥地利的儿童水杯检测出甲醛迁移(338mg/kg)和三聚氰胺迁移(8.7mg/kg);4 月份中国出口至西班牙的尼龙厨具因检出初级芳香胺迁移(0.49mg/kg)、5 月份出口至比利时的密胺餐盘中检出三聚氰胺迁移(2.95mg/kg)、6月份出口至英国的尼龙捣碎器检出初级芳香胺迁移(4430µg/kg)而被拒绝进口。

欧盟 1935/2004/EC 法规规定,当产品接触食品时,不可释出对人体健康构成危险的成分;不可导致食品的成分产生不能接受的改变;不可降低食品所带来的感官特性(使食品的味道,气味,颜色等改变);欧盟是 84/500/EEC 指令规定,可灌注的食品用陶瓷碗、杯、瓶等容器中铅、镉的限量值为 0.3 mg/L;欧盟(EU)No 10/2011 法规规定,塑料类食品接触器具总迁移不得超过 10mg/dm²,重金属迁移限量要求为钡≤1 mg/kg、钴≤0.05 mg/kg、铜≤5 mg/kg、铁≤48 mg/kg、锂≤0.6 mg/kg、锰≤0.6 mg/kg、锌≤25 mg/kg,初级芳香胺(PAA)不得检出(≤0.01 mg/kg)。

来源: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